甘建發電〔2020〕1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lan) 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蘭(lan) 州市城管委、嘉峪關(guan) 市城管局、嘉峪關(guan) 市環衛總站、蘭(lan) 州市水務局、蘭(lan) 州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guan) 於(yu) 做好當前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為(wei) 認真做好住建行業(ye) 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和疫情防控工作,特製定《甘肅省住建行業(ye) 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指導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甘肅省住建行業(ye) 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指導方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甘肅省住建行業(ye) 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指導方案
為(wei)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的決(jue) 策部署,認真做好住建行業(ye) 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區施策、屬地管理原則,製定本指導方案。
一、建築施工方麵
(一)分區分類指導開工
1、分區域推進開工複工。按照《甘肅省新冠肺炎分級分類防控指導意見》確定的分級類型,分區域推進開工複工。低風險區,正常組織開工複工;中風險區,應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組織開工複工;高風險區,應在疫情防控形勢穩定且防控條件完備後,及時組織開工複工。
2、分類別指導開工複工。對涉及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防控物資生產(chan) 等項目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可先行開工建設,並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門,疫情解除後再補辦有關(guan) 手續;對列入全省十大生態產(chan) 業(ye) 項目、脫貧攻堅項目、生態環保項目、國家和省列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或經省政府確定為(wei) 重大招商引資的項目,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提前開工;2020年6月30日前需開工的其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以采取告知承諾方式容缺辦理施工許可。
(二)強化措施確保管控
1、編製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複工準備。開複工前,由建設單位牽頭、施工單位主導,其他相關(guan) 單位參與(yu) ,製定工地疫情防控方案,明確防控組織體(ti) 係和領導機構、責任分工、門衛值守、人員管理、防控物資購置儲(chu) 備配發、食堂衛生、殺菌消毒、巡查檢查、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等各項製度措施,做到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班組、個(ge) 人逐級覆蓋,工作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結合工程進度及施工階段特點,可優(you) 先采取局部開工、機械施工等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遞增作業(ye) 人員、遞增施工量等措施。
2、建立施工人員健康檔案,做好動態管理。各建築工地要優(you) 先使用本地務工人員,認真落實建築工人實名製管理,嚴(yan) 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員,對計劃入場人員摸排至少兩(liang) 周內(nei) 來往史、人員接觸史,建立人員健康檔案。對來自外省疫情重點地區尚未返甘人員,通知其暫緩返回;對外省來甘返甘人員以及來自省內(nei) 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按照《甘肅省新冠肺炎分級分類防控指導意見》相關(guan) 規定進行隔離;對其他已返回人員,要做好信息排查登記和日常體(ti) 溫監測。
3、協調保障防疫物資供給,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場地保障,確保體(ti) 溫計、防護口罩、消毒液、消殺設備、洗手池等主要防疫物資及設備設施充足到位,配置符合防疫要求的單獨隔離觀察宿舍,作為(wei) 人員臨(lin) 時隔離觀察及突發情況的處置場所。在工地出入口設立疫情防控崗,對進出工地人員實行全覆蓋問詢排查、體(ti) 溫檢測、口罩佩戴情況檢查,並登記建檔,工地封閉圍擋必須嚴(yan) 密牢固,嚴(yan) 禁無關(guan) 人員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員進入工地。
4、加強公共區域管控,做好人員管理。項目對施工區人員密集區域以及工地食堂、宿舍、辦公室、垃圾存放點、廁所等生活區域采取定期清理、殺菌消毒等措施,對密閉場所要定期開窗通風,保持室內(nei) 空氣流通。工地食堂要確保製度健全、食材安全、炊事人員健康,堅決(jue) 杜絕疾病通過餐飲渠道集中擴散傳(chuan) 播。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辦公區應分別設置口罩等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專(zhuan) 用收集容器,集中統一收集處理,嚴(yan) 禁醫療廢棄物與(yu) 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混合處理,同時要及時做好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工作。用餐采取分餐、錯時用餐、配發盒飯等方式分散分批進行,嚴(yan) 禁宿舍“大通鋪”現象,合理控製每間辦公室、宿舍人數。
5、落實應急工作機製,防止疫情擴散。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狀時,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衛生健康部門指定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同時嚴(yan) 格排查接觸人員並采取相關(guan) 隔離措施,做好隔離觀察人員的生活保障服務工作,提供必要關(guan) 愛幫助。對於(yu) 經醫療機構確認為(wei) 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工地應第一時間停工並封鎖現場,配合疾病控製部門開展疫情防治,並及時報告屬地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門,項目經屬地疾病控製部門評估合格後方可複工。
(三)調整措施給予支持
1、疫情防控期間無法複工的項目,工期可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jia) 規範》有關(guan) 不可抗力的規定予以順延。
2、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鼓勵加快撥付進度,適當增加安全文明費的撥付比例。
3、人工單價(jia) 和材料價(jia) 格受疫情影響變化幅度較大時,合同中有約定調整方法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未約定調整方法的,發承包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簽證按實調整或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
4、因停工造成的損失,發承包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合同條款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jia) 規範》有關(guan) 規定,友好協商合理分擔損失。
5、防控用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防護服、體(ti) 溫檢測器、電動噴霧器等采購費應計入工程造價(jia) ,在措施費中單獨列項。
6、延誤工期需趕工的項目,趕工補償(chang) 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jia) 規範》有關(guan) 規定執行。
二、市政公用方麵
(一)強化服務保障
1、進一步壓縮用水、用氣報裝時間,對開工複工建設項目及有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的用水、用氣報裝需求,可采用容缺機製簡化手續,待疫情結束後補齊相關(guan) 手續。
2、明確重點保障服務對象,對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集中隔離觀察場所、經政府認定的防疫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等的用水、用氣、用熱、生活汙水處理等需求,優(you) 先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所欠費用不收取滯納金。
3、對具備開業(ye) 條件逐步開業(ye) 的大型商場、綜超、餐飲、市場等的用水、用氣、用熱、生活汙水處理等需求靠前服務、全力保障。
4、結合企業(ye) 逐步開業(ye) 、職工陸續返崗、人流明顯增大的實際,繼續做好市容環衛清掃、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工作,對車站、廣場、公廁、商場、餐飲企業(ye) 等人口密集場所進行重點清掃。
(二)確保平穩運行
1、全麵做好市政公用行業(ye) 安全防護。加大各類市政管線、供水廠(加壓站)、換熱站、燃氣調壓站等重點部位巡查巡檢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設施運行安全平穩。
2、嚴(yan) 格規範供水設施淨化及消毒等製水環節操作流程。加強取水、製水和輸水全流程水質檢測,強化燃氣氣質及壓力檢測,做好換熱站供回水溫度監測,保證水、氣、熱等持續安全穩定供應。
3、加強市政公用企業(ye) 廠區防疫。督促各市政公用單位製定防疫工作方案,對員工進行每日測溫、分類管理,加強日常防控,實行相對封閉管理。在辦公區、施工區設置檢測卡口,對進出人員、車輛嚴(yan) 格檢查檢測,做好信息登記,嚴(yan) 禁無關(guan) 人員進入。
(三)調整措施支持
1、積極協調財政、稅務、金融部門對市容環衛、供排水、供氣、供熱、汙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置等相關(guan) 市政公用單位,按照省政府有關(guan) 財稅金融支持政策給予相關(guan) 稅費足額減免。
2、切實加大對市容環衛、供排水、供氣、供熱、汙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置等市政公用單位的生產(chan) 物資和防護物資保障力度。
三、房產(chan) 物業(ye) 方麵
(一)因城因企施策
1、房地產(chan) 企業(ye) 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複工複業(ye) 時,及時向當地住建部門提出複工申請並嚴(yan) 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強化內(nei) 部管理,對外省來甘返甘人員以及來自省內(nei) 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按照《甘肅省新冠肺炎分級分類防控指導意見》相關(guan) 規定進行隔離。
2、鼓勵推行網上銷售交易,暫停房地產(chan) 企業(ye) 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疫情期間舉(ju) 辦現場促銷活動。高風險區房地產(chan) 企業(ye) 銷售要製定相關(guan) 應急預案,減少人員聚集。
3、指導督促房地產(chan) 企業(ye) 做好自持、經營或使用的商業(ye) 、辦公類物業(ye) 、樓宇的消毒和衛生防疫工作,保障防疫設備和物資到位。
(二)細化物業(ye) 舉(ju) 措
1、物業(ye) 服務企業(ye) 要在複工複業(ye) 期間繼續實施小區封閉式管理防控措施,在保障企業(ye) 工作人員自身防護的基礎上,積極配合街道社區開展人員信息排查工作。
2、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chuan) ,加大對電梯轎廂、門禁、門廳前室等公共設備設施和公共區域的消毒力度和頻次,加強對物業(ye) 服務從(cong) 業(ye) 人員的疫情防控,門衛、保潔等崗位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身體(ti) 不適的要立即停崗留觀隔離。
3、嚴(yan) 格按照當地政府有關(guan) 規定做好人員、車輛出入小區登記、測溫等措施,發現體(ti) 溫較高的迅速報告社區采取及時就診或居家隔離等措施,無相關(guan) 依據不得阻礙、限製回甘務工人員、房屋租戶等進入小區。
4、除應急搶修外,其他物業(ye) 維修工程以及業(ye) 主自行裝修工程一律暫停,並對應急搶修人員做好防護和登記工作。
5、杜絕小區內(nei) 人員聚集,關(guan) 閉小區內(nei) 棋牌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嚴(yan) 禁在小區內(nei) 開展聚集性活動。
6、鼓勵推行掃碼登記等無接觸技術應用。
(三)調整措施支持
1、房地產(chan) 企業(ye) 未能按期開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並適當增加對企業(ye) 的定向支持,簡化開發報批報建等相關(guan) 審批流程。
2、積極幫助參與(yu) 疫情防控的物業(ye) 服務企業(ye) 向當地政府爭(zheng) 取相關(guan) 稅收優(you) 惠補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