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門、各公司:
按照省建設廳關(guan) 於(yu) 廳屬企業(ye) 改製脫鉤資產(chan) 審計工作安排,甘肅華隴會(hui) 計師事務所對我院進行清產(chan) 核資專(zhuan) 項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並要求於(yu) 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審計工作。按照華隴會(hui) 計師事務所審計進度安排,現對我院應收賬款等賬戶餘(yu) 額開展企業(ye) 詢證,為(wei) 保證審計工作按計劃完成,現將有關(guan) 事項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ye) 詢證函由甘肅華隴會(hui) 計師事務所製作,由院各部門、各公司負責發放和回收。項目負責人明確的,在其部門或公司的統一安排下,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其負責項目的詢證函發放和回收,項目負責人不明確或離開我院的由市場經營部負責詢證函發放和回收,各部門、各公司應積極配合做好詢證工作,指定專(zhuan) 人負責詢證函的發放、催收和與(yu) 財務部的聯絡工作。
二、各部門、各公司應於(yu) 8月31日前完成詢證函的發送工作,務必於(yu) 9月5日前收回經蓋章確認的詢證函。發送詢證函時,請提醒相對方注明經辦人及聯係電話。對於(yu) 確實因對方單位注銷等原因無法收回詢證函的,項目負責人負責提供相關(guan) 證明材料,如工商注銷查詢證明等,對未收回詢證函的將作為(wei) 對項目負責人及所在部門、公司後續考核和劃分經濟責任的依據。
三、本次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各部門、各公司要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嚴(yan) 肅性,要認真做好配合工作,確保按時限要求完成函詢,保證函詢結果真實、可靠,數據準確無誤。
土木院專(zhuan) 項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