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來源:甘肅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03日

 

甘建規範〔2020〕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lan) 州新區城鄉(xiang) 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為(wei) 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令第5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進一步做好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我廳製定了《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2020年省住建廳第4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同時就《實施細則》施行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開展《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宣貫培訓。《實施細則》是依據《暫行規定》製定的,是對《暫行規定》的細化和補充,各地要認真做好《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學習(xi) 培訓,全麵準確掌握條文內(nei) 容及其含義(yi) 。在組織好本轄區、本係統工作人員學習(xi) 的同時,要督促指導轄區內(nei) 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機構和人員做好自主培訓和學習(xi) ,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開展培訓,使工作人員達到熟知政策、規範操作,使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達到了解政策、熟悉流程的基本要求。

二、認真做好《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施行準備工作。《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6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製定的配套法律製式文書(shu) 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規則也將印發啟用,我廳參照相關(guan) 規定,製定了配套的工作用表(附件:2-6),供在工作中使用,請各地做好啟用新格式文書(shu) 、工作用表的準備及配套工作,保證新舊文書(shu) 、工作用表有序轉換。

三、細心做好工作銜接確保實現平穩過渡。各地要認真梳理《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事項,對比變化的內(nei) 容,要研究做好銜接工作。對於(yu) 6月1日前已受理的事項,按原規定要求辦結,6月1日及以後受理的項目,按新規定辦理。工作中遇到的相關(guan) 問題,要及時進行溝通協商,確保實現平穩過渡。

四、我廳印發的《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的通知(暫行)》(甘建設〔2019〕351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的通知(暫行)》(甘建質〔2019〕349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相關(guan) 問題的補充通知(暫行)》(甘建設〔2019〕375號),6月1日同時廢止。

各地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相關(guan) 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廳消防處反饋,便於(yu) 今後對《實施細則》及配套工作用表修訂完善。

聯 係 人:消防監督管理處 孫誌強 陳韶琨

聯係電話:0931-8929565 0931-8929564

附件:

1.《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意見書(shu) 》(式樣)

3.《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記錄匯總表》(A.1)(式樣)

4.《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情況記錄表》(A.2)(式樣)

5.《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材料審查記錄表》(B.0)(式樣)

6.《單項驗收檢查記錄表》(B.1-B.12) (式樣)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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