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蘭(lan) 州新區城鄉(xiang) 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委,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我省建設科技創新,解決(jue) 行業(ye) 關(guan) 鍵技術難題,提升建設行業(ye) 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建築業(ye) 向工業(ye) 化、綠色化、智能化轉型升級,依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省級城鄉(xiang) 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加強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為(wei) 做好2020年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及專(zhuan) 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申報項目應體(ti) 現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領域的重點工作,包括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綠色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能耗監測、建築信息化(BIM技術)、建築綜合能效提升等方麵的性能提升與(yu) 運營優(you) 化、技術集成與(yu) 應用推廣等。
二、申報類別
(一)科研項目
1、技術攻關(guan) 研發項目:符合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和行業(ye) 發展方向,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社會(hui) 效益、經濟效益顯著,解決(jue) 我省建設行業(ye) 的重點、熱點及難點問題,結合工程實際,推動技術進步,具有較強推廣和應用價(jia) 值的項目。
2、軟科學科研項目:對我省建設行業(ye) 重點工作有積極的指導和推動作用,以解決(jue) 實際問題、推進決(jue) 策應用為(wei) 立足點,前期研究基礎紮實,技術路線可行,注重研究的實證性、對策性、操作性,對管理決(jue) 策有較大參考價(jia) 值的項目。申報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
(二)示範項目
1、建設科技示範工程:對推動我省建設行業(ye) 科技進步有積極作用,應用《建築業(ye) 10項新技術(2017版)》等先進適用技術六大項及以上的項目。
2、建築節能示範工程:高於(yu) 國家和省建築節能標準要求,集成利用建築節能四新技術的項目。
3、裝配式建築示範工程: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築、鋼結構建築為(wei) 重點,應用高效裝配式施工技術、產(chan) 業(ye) 化技術與(yu) 設備的項目。
4、綠色建築示範工程:符合綠色建築標準要求,綜合應用綠色建築技術,包括新建綠色建築示範工程、綠色建築運行示範工程、綠色建築信息化示範工程。其中申報新建綠色建築示範工程、綠色建築運行示範工程的項目應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驗收或取得國家級綠色建築運行評價(jia) 標識。
5、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ti) 化應用示範工程:滿足國家和省現行工程建設有關(guan) 規定,至少規模化應用兩(liang) 項及以上(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係統的除外)可再生能源與(yu) 建築一體(ti) 化應用技術,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工程評價(jia) 標準》,分級評價(jia) 可達到2級以上的項目。
6、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工程:符合國家標準《近零能耗建築技術標準》(GB/T51350-2019)的項目。
三、申報程序
為(wei) 響應科技管理體(ti) 製改革的號召,依據政務服務信息化的要求,甘肅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審核、打印申報書(shu) (任務書(shu) )、立項、中期管理、成果評價(jia) 及推廣等工作均通過“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項目庫管理係統”(以下簡稱“管理係統”,網址:省住建廳主頁—業(ye) 務係統—建設科技與(yu) 節能—管理係統。技術支持QQ交流群:616447839)進行。涉密項目不得通過“管理係統”進行申報。
申報基本流程:項目單位(負責人)申報—推薦單位初審—省住建廳審核等程序。
推薦單位包括: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屬國有企業(ye) 、部屬高校、省直高校、中央在甘單位。
(一)網絡申報
申報單位(個(ge) 人)登錄管理係統,注冊(ce) 賬戶,按係統提示填寫(xie) 項目申報書(shu) 並上傳(chuan) 推薦單位初審,初審通過後,提交省級進行審核。
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wei) 推薦單位;省屬國有集團公司、部屬和省直高校、中央在甘單位的申報人可以注冊(ce) 個(ge) 人賬戶,選擇所屬單位作為(wei) 推薦單位。
(二)文本申報
1、通過省級網上審核的項目,按要求在線打印紙質申報書(shu) 、申報聲明及附件、匯總表一式兩(liang) 份(加蓋公章),報推薦單位,經推薦單位審核、匯總後,推薦單位將推薦文件(函)及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省住建廳。
2、省住建廳對推薦項目的紙質文本進行形式審查,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終止申報程序。
四、立項及專(zhuan) 項資金支持
(一)省住建廳組織專(zhuan) 家評審會(hui) 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專(zhuan) 家不得參與(yu) 項目申報或谘詢),申請省級專(zhuan) 項資金的項目需進行現場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評審的項目經省住建廳審定,列入年度建設科技項目計劃並納入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項目庫進行管理。
(二)項目研究經費主要由項目單位自籌。省住建廳依據管理規定,結合專(zhuan) 家評審意見、項目單位工作開展和往年省級專(zhuan) 項資金使用績效,根據全省建設科技工作需要和本年度重點支持方向,組織評審,擇優(you) 確定部分計劃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五、相關(guan) 要求
(一)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由各推薦單位報送省住建廳。
2、申報單位應為(wei) 甘肅省內(nei) 注冊(ce) 1年以上(注冊(ce) 時間2018年12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e) 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因計劃項目執行不力被通報的項目單位原則上不得參與(yu) 此次申報。此前2年內(nei) ,有2項(含)以上計劃項目終止執行的單位,本年度新申報的項目不得超過3項;有1項(含)以上計劃項目逾期且不提交終止執行申請及相關(guan) 材料的項目單位不得參與(yu) 此次申報。
3、申報單位要嚴(yan) 格按照項目實際經費需求如實編製預算,測算依據和標準要科學合理、詳實充分,符合國家和省上相關(guan) 管理規定。
4、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申報當年不超過58周歲,項目研究工作時間每年不得少於(yu) 6個(ge) 月。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wei) 該項目主體(ti) 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5、項目負責人每人限申報1項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同時有2項(含)以上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未結題、兩(liang) 年內(nei) 有2項(含)以上終止執行或有1項(含)以上計劃項目逾期且不提交終止執行申請及相關(guan) 材料的,原則上不得作為(wei) 項目負責人參加此次申報。
6、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7、申報的科研項目和示範項目,除特殊規定外,均需在2年內(nei) 完成項目驗收(結題)。
8、申報項目應符合申報重點範圍,鼓勵產(chan) 學研結合、學科交叉創新、跨領域聯合申報。原則上不受理純理論研究類課題申報。
9、申報示範項目的工程應已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hui) 效益和環境效益,有較強可複製性和可推廣性。
10、各類示範項目均需達到綠色建築標準要求,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和能耗監測,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ti) 化應用示範工程、綠色建築示範工程需與(yu) 省級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台數據聯網。
(二)管理要求
1、為(wei) 鼓勵科技創新,與(yu) 往年計劃項目相似度高的項目不予立項。同一申報年度內(nei) ,申報內(nei) 容相似度高的項目建議聯合申報。
2、推薦單位應嚴(yan) 格審查、管理申報項目,避免同一項目在其他科技計劃間重複申報。對重複申報的項目,一經發現,省住建廳將取消其申報資格或撤銷立項,並對推薦單位今後推薦項目采取限製措施。
(三)時間要求
1、本年度申報工作截止時間1月16日,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wei) 1月10日17時,紙質文本報送時間為(wei) 1月6日9時至16 日17時(郵寄件以收到日郵戳為(wei) 準)。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甘肅省蘭(lan) 州市城關(guan) 區中央廣場1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科技教育處(401室),聯係電話:0931-8929716。
2、請各市州住建局及其他符合推薦單位要求,並有意願申報項目的單位,將推薦單位申請及工作聯係人正式行文(函、介紹信)告知省住建廳,省住建廳將依據文件為(wei) 各推薦單位分配管理係統賬號及密碼。
請各單位嚴(yan) 格按時限執行並做好資料備份,逾期不再受理且申報材料不予退換。(信息來源: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科技教育處)